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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流放宁古塔、永世不得入关”,这句在清宫剧里屡见不鲜的话,几乎成了皇帝对犯人宣判最严厉的惩罚之一。比如在热播剧《甄嬛传》中,甄嬛的父亲甄远道因为被人举报私藏叛党钱明世的诗集,遭到雍正皇帝的严厉处罚,被直接发配到宁古塔。
临行前,雍正心中仍牵挂着甄嬛与甄远道夫妻的往日深情,于是破例给了甄远道一个所谓的“恩典”:
“甄远道夫妇年事已高,朕会从轻处理,准许甄远道及其家属流放宁古塔,不必配备披甲人为奴,只需在宁古塔居住即可,这也是朕对他往昔劳苦的体恤。”
然而,现实中的“流放宁古塔”真的算是“从轻发落”吗?为什么有些犯人宁愿赴死,也绝不愿踏入宁古塔?这座宁古塔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恐怖?而“不必给披甲人为奴”这点又算得上什么恩典呢?
接下来,我们就来逐条揭开这些疑问的谜底。
很多人根据字面理解,误以为“宁古塔”是某种建筑物的名字,或者这个地方有座塔。其实,“宁古塔”这个名字根本与“塔”无关,它是满语的音译,意指“六个”的意思。据传,清太祖努尔哈赤的曾祖父福满在这里曾有六个儿子在此定居,于是满族人便将这块地方称作“宁古塔贝勒”,简称“宁古塔”。
展开剩余87%如今的宁古塔,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。现代人有了便捷的交通工具和丰富的物资储备,无论身处何地,随时都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。但在明清时期,宁古塔地处中国东北边陲,冬季极端寒冷,漫长的冰雪覆盖使得这里成为荒无人烟的蛮荒之地,几乎无人敢轻易涉足。
明代进士王家祯在《研堂见闻杂录》中描述宁古塔时写道:
“宁古塔位于辽东极北,距京城七八千里,地势冰雪终年覆盖,荒凉异常,连中国人也少有人至此。”
在他的文字中,宁古塔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三点:遥远、严寒和荒凉人稀。
这么一个四季寒冷、冰雪覆盖、荒无人烟的边疆地带,为什么朝廷要将犯人流放到这里呢?
自古以来,隋唐时期就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刑罚体系,包括死刑、徒刑、杖刑、笞刑和流刑五大类。在统治者眼中,流刑较死刑而言是一种较为仁慈的惩罚,所谓“不忍刑杀,流之远方”,但为了保证惩戒效果,流放地往往选择地理环境极端艰苦的边远地区,以示严厉。
在清朝之前,中国主要有海南、岭南、房县、丰州四大流放地。到了满清时期,新增了宁古塔和伊犁两处,这些地方均为边远、气候恶劣的地域,要么远离中原故土,要么环境恶劣难以适应。
满清统治者将犯人流放宁古塔,不仅为了惩戒,还因东北是满族的“龙兴之地”,历来严禁外族进入,导致人口稀少、经济落后。大量流放犯人,尤其是那些有文化、有能力的人,一方面能填补人口空缺,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开发荒芜之地、稳固边疆。
从皇帝的角度看,流放宁古塔是一举多得的手段,但对于犯人而言,却是一场噩梦。
宁古塔遍布沼泽、密林,冰封严寒终年不散,因此绝大多数人不会主动去那里,只有那些罪大恶极或牵涉重大案件的犯人才会被送往宁古塔。
康熙年间轰动朝野的戴名世《南山集》案和方孝标《滇黔纪闻》案,就是典型例子。由于涉案人数众多,康熙帝未大开杀戒,仅处决首犯戴名世,方孝标已去世不追究,便将其子孙及家属一起发配宁古塔。
史料《清史稿》等记载显示,流放宁古塔的犯人包括男女老少,既有贵族名门,也有普通百姓,身份背景复杂。
其中知名的被流放者包括抗清名将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、文学家金圣叹的妻子、思想家吕留良的孙子、江南才子吴兆骞、顺治帝宠臣、一等子爵许尔安等。
他们的罪名五花八门,有因文字狱波及的家属,有因科举舞弊而被流放的,有因权力斗争失势的,还有盗墓盗劫的罪犯。根据《大清律例》,打劫一家且供出同伙的强盗、盗掘墓穴两次以上者,均须发配宁古塔。
作为仅次于死刑的极刑,许多犯人宁愿赴黄泉,也绝不愿踏入宁古塔,这到底缘何如此?
清代地理学家方拱干在《绝域纪略》中写道:“人言黄泉路可怖,若到宁古塔,便有十条黄泉也不怕。”
宁古塔之所以令人生畏,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首先,生存环境极其恶劣。
宁古塔的自然条件恶劣到什么程度?江南才子吴兆骞被流放至此后,在信中描述:
“宁古寒苦,天下罕有。春初至四月中旬,大风如雷鸣般震耳,近距离可见之物皆迷失;五月至七月阴雨绵绵;八月中旬已降大雪,雪一落地即结坚冰;九月初河流全面结冻,远望千里一片白茫茫。”
身为土生土长的江南人,吴兆骞初到宁古塔即遭严寒折磨,险些丧命。这里风暴、雷电、雨雪和霜冻轮番袭来,且恰逢全球气候变冷的“小冰河时期”,最低气温曾降至零下五十摄氏度。
即便是现代有各种保暖设备的人,也难以承受这种严寒,更何况三百多年前衣不蔽体、食不果腹、还需外出劳作的流放犯人?
其次,流放之路充满危险。
根据《大清律例》,距离超过三千里的流放,犯人必须在两个月内到达目的地,意味着每天至少需步行五十里。北京到宁古塔的距离约在三千到四千里之间,南方犯人路程更远,日行五十里对于体力有限者极为严苛。
且流放途中,犯人需佩戴沉重的刑具,如脚镣或栲枷,轻则木枷也重达二十五斤。恶劣天气如风雨交加时,负重赶路更添艰难。很多年轻壮年犯人都难以坚持,女犯人裹着小脚更是如坠火坑。
更甚者,流放犯人普遍吃不饱。律例规定成年犯人每日食量为八两,十五岁以下减半,此饭量仅能勉强维持最低温饱,难以支撑高强度的行走。
此外,途中还有野兽威胁。清朝时黑龙江尚未开垦,森林茂密,蚊虫丛生,虎狼出没。行走缓慢、负重沉重的犯人几乎无力自保,随时可能沦为野兽的猎物。
而比野兽更恐怖的,是押送犯人的兵丁。兵丁职责是确保犯人不逃跑,途中对犯人严刑逼供、虐打体罚常有发生。若犯人中途逃脱,不仅本人,连押送者都会受严惩。
据统计,流放宁古塔的犯人中,只有约30%能活着抵达,剩余70%死因不明,可能是野兽袭击、兵丁虐待、疾病、甚至自杀或他杀,具体情况无从查考,也无人追责。
第三,最令人痛苦的,是被迫“给披甲人为奴”。
清朝八旗制度中,旗人分为“阿哈”、披甲人和旗丁三类。“阿哈”为奴隶,多为汉人或朝鲜人;“旗丁”为女真人;而“披甲人”是地位介于两者之间的投降军人,负责边疆守卫。
朝廷将部分流放犯人交由披甲人管控,“任意处置”意味着男犯可被随意殴打差遣,女犯则面临凌辱和虐待,无论身份高低、年龄大小。披甲人即使虐待致死,法律亦不追究责任。《大清律例》明文规定:“为奴之妻子,一并归于原主为奴,免死发遣之犯,伊主处死亦不问罪。”
吴兆骞亲历宁古塔流放生活,写道:
“官庄之苦难以言表。每庄十人,一人为庄头,九人为庄丁。四季无闲日,种田日五更起床,黄昏方散。每人名下需缴粮十二石、草三百束、猪肉百斤、炭百斤、芦苇百束。打围时还需随行捕捉虎狼獐鹿。家产均归官府,官庄人多骨瘦如柴,一年无时无刻不在劳作。”
犯人不仅衣着单薄,且在披甲人严密监视和频繁体罚下劳作,没有半点喘息机会。这种生活对曾经养尊处优的官员或富绅而言,简直是难以想象的折磨。
由此可见,《甄嬛传》中雍正特许甄远道“不必给披甲人为奴”确实是一大恩典。
相比肉体上的磨难,那些携妻带女一起被流放者更受精神上的摧残。宁古塔人口稀少,女性资源极为短缺,披甲人和高级官兵侵害流放犯人家眷的事情屡见不鲜。为了保护妻女清白,不少犯人宁愿在上路前逼迫家人自杀,也不愿看她们遭受凌辱。
因流放宁古塔极易丧命,自顺治十二年起,历朝多有大臣上疏,请求变更流放地。直到康熙晚期,流放环境有所改善,改为新疆伊犁。大清末年,1910年颁布《大清新刑律》,流放制度才被正式废止。
综上所述,三百多年前,宁古塔对流放犯人来说,实则比黄泉路更为凶险恐怖。
不过,也有例外。对于某些特殊犯人,宁古塔反倒成为他们功成名就的福地。
一类是像吴兆骞这样的读书人。宁古塔虽偏远寒冷,但当地将军酷爱汉文化,不仅聘请吴兆骞为幕僚,还允许他开办学校,招收学生。适应严寒之后,吴兆骞的日子倒过得相当舒适。
另一类是像杨越这样的手艺人。杨越是绍兴人,擅长制作各种美食。流放到宁古塔后,他与妻子开了一家小吃店,生意异常火爆,生活日渐富足。
不过这类幸运儿极为少数。但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:无论古今,有一技之长,便能走遍天下,立足四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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